(2022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)


(资料图片)

1.决定免去:

费东斌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;

宋争辉的河南省教育厅厅长职务;

孙运锋的河南省水利厅厅长职务。

2.决定任命:

孙运锋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;

毛杰为河南省教育厅厅长。

3.免去:

史银升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。

4.免去:

司晓森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
宣学伟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
5.免去:

张庆彬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;

康健民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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